“太平洋大逃杀”案结:不是审判人性,而是区分善恶 | 新京报快评
首位受害人为何堕落成主犯?
▲被中国渔政船拖带回港时,船上只剩11名船员。 图片来源:新京报
文 | 与归
曾经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《太平洋大逃杀》一案,经过漫长复杂的调查、审讯、起诉、判决,再经最高法核准,有了最终的结果。2月8日,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显示,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3月23日核准该案被告人刘贵夺、姜晓龙、刘成建、黄金波、李承权死刑。
裁定书中的一个细节,令人震撼和遐思:被确定为主犯、判刑最重、达到了死刑的五人中,其中有一人是最初的第一个被劫持者,他就是鲁荣渔“2682”号渔船船长李承权。如果事态止于当时的话,那么他就只是受害者,且还是第一个受害者。
但造化弄人,船长李承权从被“铁棍击打、持刀捅刺、绳索捆绑”的受害者,转变成了“积极主动,起主要作用”的主犯之一。一念天堂,一念地狱,令人唏嘘的同时也引人深思:人生其实就是一次次选择,而这当中的某次,就可能起了决定作用。
比如,和李承权选择不同的是,王鹏、冯兴艳等6人并未积极主动地选择杀人,而是在刘贵夺等人的逼迫下为求自保才举起屠刀,他们根据情节不同,分别被判死缓、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。
人性容不得揣测、也无法去逼问极限,但不同的人在相似的境遇中却会做出不同的选择,而不同的选择,又会导致不同结果。
我们当然可以说,如果没有刘贵夺等人的“起事”,渔船一切平静、安然归来,船长还是那个船长,他不会成为杀人犯,更不会被判处死刑。但事态演变就是如此离奇。
▲“太平洋大逃杀案”时间线示意图。图片来源于网络
这不仅仅是一次远洋渔猎,更是一场人生大考。有的人在这场考试中很快失去生命,比如第一个死者夏某,他是为了营救被劫持的船长而死,称其为“英雄”恐不为过。而世事变幻在于,他要营救的人,却成了主犯之一。
这起案件被大众熟知以后,我们看到的诸多感慨是,“人性的黑暗”限制了人类的想象力。但我们也同样能从这起事件中,看到人性的光亮。
当然,我不是歌颂或者鼓励牺牲,而是对人性中展现出来的不同向度的力量有不同的价值评判,或从法律层面,或从道德维度。这对于人类是弥足珍贵的。这些力量当中有愤恨、有冒险、有邪恶、有恐惧、有懦弱、也有良善。而旁观者,则需要有区分、有唾弃、有同情、也有肯定。
活着上岸的,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罪孽,这一点法律给了程序和标准上的尽可能充分、客观的衡量;而死去或失踪的,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悲凉,比如有着“烈士”形象的夏某,与被内部火拼做掉的“内蒙帮”,则不可一并而论。
鲁荣渔“2682”号渔船是一艘现实的试验场。如果人性是一把火的话,这数十人当中,他们的火焰也决计是不尽相同的。有的人耀眼炽热,有的幽深黑暗。我们的主流价值观向来都是褒奖这种炽热,惩罚这种幽暗,而这就是熠熠的希望,这就是文明向前的力量。
人类的文明进化史,就是一部与自我作斗争的史诗。这当中或有反复,但只要车轮向前,我们就是nice的人。我们不断战胜愚昧和黑暗,才会到达今天;而不断继续战胜愚昧和黑暗,我们才会抵达明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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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与归 实习生:嘉木 吴庸 校对:郭利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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